2013年1月3日星期四


十大酷刑之一

6 条评论:

  1. 哈哈!大王第一次穿这么高的高跟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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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走过岁月:
    没穿过这么高的,有感而发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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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漂亮!

    很喜欢看女人穿高跟鞋!可是,自己却没有机会穿(因为买不到我要的size),呜呜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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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大王要与天比高吗?恐怕最后不是摔死就是跌个半死。。。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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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啤酒花:
    我也很怕,女人自己喜欢自虐。

    苦妈:
    你穿8号?9号?还是3号半?穿超过两寸的细跟高跟鞋是服刑,你无罪释放了。

    jb:
    我对于我的矮感觉良好,还不想摔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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