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12日星期六

不死之身

我们已经忘记那宗车祸,保险公司忽然又派人上门来调查。

我们这才知道,原来当时受伤被送入院的女伤者是摩托车的乘客。驾摩托车的是个男的,原来摩托车上有两个人!

当时警察只一直说女伤者的情况,也没说驾摩托车的是个男人,七嘴八舌的路人也没说有两个伤者。

我把对方的报案记录拿过来看。上面写着:“……我载着xxx……” 

真的是有两个人?当时驾摩托车的不是那个女伤者?摩托车上不是只有她一个人?

我们一直以为她是摩托车骑士,也就是唯一的伤者,觉得她很可怜很惨,即使从警察口中发现她可能说了谎,也想着说我们只是损失了金钱,跟她受伤的情况比起来实在微不足道,就没多为自己辩护了。

结果现在竟然发现到驾摩托车的另有其人。

我问保险公司的调查员:“这样是那个男的疏忽驾驶导致女的受伤,我们哪需要赔偿?”

被摩托车从后撞上来,我们自己的车被撞坏了,我们还得赔偿撞我们的人,连他的后座乘客受了伤也算在我们头上?

调查员无奈地说:“不是保险公司要这样,而是这个国家的法律这样。所以摩托骑士很猖狂,你看那些没有驾驶执照的小孩子也是到处开摩托……”

保险代理也说过了:“现在摩托车大过天,发生事情的时候,不管原因是什么,都是他们赢。”

因为有法律保障,所以摩托车骑士以为自己有不死之身?

我不知道那个女生到底怎样了,可以肯定的是掉了的牙齿绝对长不会去了。我们只是损失了金钱。金钱还会再赚回来。

法律可以保障摩托车骑士危险驾驶也不会死吗?或者死了还会复活?

这样的法律,到底是要帮人还是害人?


10 条评论:

  1. 原来骑摩托可以去撞车然后索偿的。我想起我们有一次也是被摩托从后面自己撞上来,然后他扶起摩托卟卟卟走掉了,我们也跟着走掉....我们没有赔偿给他,这样我们岂不是成了撞后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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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苦妈:
    你应该追着那个摩托骑士,逼他向你的保险公司索偿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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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你手头上的资料有没有写明,Road Transport Act 1987 第几条文,和Road Transport Rules?我帮你查一下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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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保险调查员的话,比风水佬的话更不可以相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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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摩托去撞车, can get insurance company to deal with them. But if the motor rider is underage ( without license = illegal), then car driver can go to magistrate court, file in Borang 165 ( tuntutan kecil / small claim form) as long as claim no more than RM5000 in total..

    保险调查员的话if they're honest then they'll help you to sort things out, if they're sneaky/ cunning/ son of a bitch, then best to double check with their headquarter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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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听说那些mat rempit都有污桶大粒人罩住。金钱可以解决的问题就不算是问题了。自叹倒霉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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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匿名:
    呃……呃……
    为了赔少一点,我们的保险公司不是会起对方的底吗?

    moot:
    我们自己这一方的调查员不是要尽量保护我们吗?

    Ulat:
    oh no红毛文!我只会thank you两个字而已...

    jb:
    听说凡是被摩托车撞倒都只能自叹倒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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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保险公司那么好?骑摩托骑士大晒?若是真的。。。怎么搞了几年,医药费付了那么多,命是捡回来,但终身残疾。。。到现在,除了法院,就是律师。。。来来回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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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啤酒花:
    法律保护摩托车骑士,但保险公司的宗旨是吸干所以客户的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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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如果可以“屈”到你自己吞下那赔偿, 那当然是“NO" 咯。 如果是你的保险公司要付钱,当然他们那些背后会算计的, 我说是算计你。
    你的保险公司可以赔少少,然后弄掉你汽车保险的NCB, 你说他们聪明不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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