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9日星期日

卖与不卖

跟连新到花圃去逛。看中一盆芋头,老太婆开价十块钱,然后又自己减到九块钱。超过我的想象,不必拥有。又拿了一盆蕨类去问。老太婆说十块钱。连新买了它。然后老太婆自言自语说:“你要那个芋头,算你八块钱。”

我们便走过去选。那么多盆,当然要选一盆最多“孩子”的。老太婆一看,立刻反悔了:“这棵那么大,那么多孩子,不可以卖八块钱,要十块钱。”

“全都摆在一起,我们当然选最多孩子的啦,怎么可以开另一个价?”我们当然也立刻下定决心,不买了。

老太婆自圆其说:“这是大棵的,十块钱的,是他们放错地方的。”

整个花圃里只有一个地方有那样的芋头,从哪里拿来摆错的?

老太婆继续胡扯:“是他们选了之后不要,放错地方的。”

OK,bye-bye!我们走了。笨蛋老太婆,如果八块钱卖给我,只是少赚我两块钱,不卖给我,那堆摆放了不少时日的芋头就永远在那边。

感谢你这不老实的老太婆,让我省下了八块钱。

4 条评论:

  1. 哎呀!大王,
    卖方如果真的是老太婆,就不应该跟她斤斤计较咯。
    明天倒回去买,我欠你两块钱。

   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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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觉得金毛说的有道理!不过,我不欠你两快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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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金毛,飞:
    不是真的老太婆,是那副嘴脸令人看不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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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这就是男女分别的地方。
    男人则会说:“你问这么多干嘛?,究竟要不要买的?不买就不要浪费我的时间!”
    我在茨场街就碰过这种小贩。
    他们专门哄老外的钱。
    对本地人不感兴趣,要走就走。
    简直国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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