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

怪胎

四年级生活技能的木工正在进行中。通常男生对木工都是兴致勃勃的。偏偏有个怪人,宁愿被罚站、拉耳朵都不肯动手。害我还自作多情地每个星期问一次,希望他改变心意。
那个要看“蜈蚣英”的一毫也是难搞的角色。他的脑袋构造好像与别人不大一样,对工作倒是兴致勃勃的。别的学生乖乖地听老师的话,用颜色笔在作品上画图画,他带来一卷彩色胶纸,贴在作品上当装饰,比别人有创意得多了。既然这么有创意,谁会对他的作品没印象呢?有,那个人就是他自己。第二个星期,一毫忘记自己的作品了,虽然写了名字。他拿了别人的作品来画了些图案,还写下了自己的大名。怪的就是当时那个原主也没发现。这些后段班里怪人也不少。
今天,桌上出现了两个一毫的作品了。两个都写着他的名字。一毫怎样都不肯认那个贴着彩色胶纸的作品是他的。当然几乎全班同学都认得出那是他的,有几个学生还指着钉子旁的一点污迹说:“我认得这是一毫的血!”当时一毫钉到手流了血,沾到作品上了。一毫完全忘记他心爱的胶纸,只记得他曾经涂过彩色的图案。大家相持不下,开始互相碰撞,就要大打出手了。我说我是证人,可以证明那个有彩色胶纸的作品才是一毫的,因为当时他就在我面前把胶纸贴上去,还得意洋洋的给我看。一大堆的学生也立刻举手说他们也可以作证。一毫还是不要认他的作品。他说他不要这个,他要那个!真是神经病。所以我说我不要一毫。他只好眨着眼,不敢出声了。

1 条评论:

  1. 老师:试试向这位学生说:您相当欣赏他的创意,而且他的创意是独一无二的,看他会不会承认那是他自己的杰作,因为我相信每个人都希望人家肯定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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