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

钱机两失

找到收据,又往明讯的服务中心走了一趟。道明来意,女职员把收据拿过去看了一下,失笑说:“哗,这么久了!”

我也看了一下,日期竟然是五月二日。原来我们签的电话配套已经有两个多月的历史了。我们签的是零月费电话配套,如果要签第二条线,就得预先付RM50,通话费就会从这笔钱里扣除。

结果,等了很久很久,电话号码才总算可以使用。可是帐单一来,却发现预先付的五十大元根本没存入户头里。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我会这么清醒,先要求代理写收据才肯付钱,所以我有收据当证据。可是其他的老师签了附有手机的配套,付了几百块钱,不但手机拿不到,钱也取不回,连电话号码也无法使用。更惨的是,他们竟然没有向代理索取收据!

女职员把收据拿去扫描后就不停地在键盘上按。我很关心我的朋友的钱,就把她们的情况告诉她。其实星期五那天,我已经告诉了另一个女职员,她跟一旁的同事当时的表情已经说明了情况不妙。

今天这位女职员听了,又露出那令人担忧的表情。她说:“为什么会没拿收据?”

为什么会忘记向代理员拿收据?还不是因为当时人多一片混乱、又相信通过教师公会来的推销员是不会骗人的blah blah……

我到今天还是想不通为什么当时我会先要求代理员写收据给我。这不大像平时的我。结果这张收据竟然派上了用场。

女职员输入资料之后跟我说:“三天之后我们就会从这笔钱里扣除你的通话费用了。”

那我的朋友们怎么办?

她露出爱莫能租的表情说:“呃……他们没有收据,我们也无法为他们做什么。”

9 条评论:

  1. 没有收据,就是钱进了别人的口袋里了,死无对证,除非找出当时的那个推销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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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如果有对方的资料,就去报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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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大王是精明的老万,那些老千哪里骗得到大王乎?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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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收据也不拿?那么相信陌生人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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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酱多老师一起被骗,是不是可以把这则新闻提供给Facebook News?那个骗子要红,就让他红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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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什么都还是有单有据最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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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精彩的人生,yy:
    那个推销员还没逃跑,应该可以取回钱的。

    jb:
    哈,精明?有精明的蛇类的吗?

    tamiya:
    当时很混乱,精明的老师反被精明误。很多人想着要得到“好康”,越陷越深,忘了基本的东西。

    苦妈:
    还不能确定是被骗,那个推销员还在能够联络到的地球上^^

    丽莲:
    大家被”好康”蒙蔽了理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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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我不知道什么公司啦,你没说。打电话去XX电话公司问。还是有机会追回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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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啤酒花:
    那家公司和那个代理都还可以联络到,大家还是抱着一丝希望,不当自己已经受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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